业务大厅办理流程
办理审核:
(一)经办机构对用人单位填报的《失业保险注册登记表》及相关证件和资料即时受理,企业单位即时办结,事业单位在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
(二)对符合条件参加失业保险的用人单位,依据《失业保险注册登记表》填写的内容,录入管理信息系统,并打印《网上申报开通说明》给单位。对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单位,一次性提出补报材料的要求。
(三)新参保单位在业务大厅完成登记注册后,需自行开通网上申报业务。
步骤如下:
访问河北省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单位服务大厅→河北省失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进入网上申报平台。
点击查看:河北省人社公共服务平台
新开户单位申报:
1、新开户单位请点击【立即注册】,填写登录用户名、密码、确认密码、专管员信息(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移动电话、邮箱地址)。
温馨提示:请谨慎填写,后期忘记密码,需通过您填写的相关信息进行密码找回。
2、登录后,点击【单位绑定】新参保单位,因为已经在经办机构办理【开通网报】业务,经办机构给您的单子如下,在上步【单位绑定】,分别录入单位编号、网报注册码,点击【绑定】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