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入学入户办理条件:
外市户籍公民考取佛山市具有国家规定招生资格、可办理新生户口迁移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自愿迁移户口的,可申请入户。
办理材料:
1、按要求填写的《入户申请审批表》。
2、居民身份证。
3、新生录取通知书。
4、录取新生名册。
5、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口迁移证。
6、校方同意接收户口证明(由所在学校统一办理的除外)及学校集体户口簿地址页。
以上需审核证明材料,证明及户口迁移证收原件,通知书、录取新生名册查验原件收复印件(身份证由受理单位复印,其它复印件由申请人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