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类型
(一)退休提取
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女性满55周岁、男性满60周岁(以身份证年龄为准)的,只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账户处于封存状态且未被冻结的,可以在线申请办理。
(二)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半年以上未再就业或新就业单位尚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只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账户封存满半年且未被冻结的,可以在线申请办理。
(三)委托自动提取还贷
已在本市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及配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账户未被冻结的,可以在线申请办理。在每月14日(含)之前申请的,本业务自当月开始执行;在14日之后申请的,自次月开始执行。
(四)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本息提取
目前支持在招商银行办理了商业住房贷款且未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未被冻结,在正常还款期间,可以登录招商银行手机APP,申请办理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招商银行住房贷款本息,每年只能申请一次。
(五)个人信息维护
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登录“网上服务厅个人版”,应对个人信息进行维护,如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的,可以在线修改完善。
二、办理方式
(一)电脑端办理
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使用电脑端登录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http://gjj.weifang.gov.cn/)点击“网上服务厅个人版”,通过“支付宝”手机APP实名刷脸认证后进入个人账户,可以申请办理第(一)(二)(三)(五)四项业务,办理业务时无需再提交纸质证明材料。
(二)商业银行手机APP办理
目前支持持有招商银行各类银行卡的缴存人,登录招商银行手机APP,可以申请办理(一)(二)(三)(四)四项业务,最大提取额度不超过10万元。
特别提醒:如果您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不能正常登录,可能是您的姓名与身份证信息与公积金系统内登记信息不一致导致的。此情况下,请您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公积金服务窗口进行核对变更。
三、办理时间
(一)退休提取、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本息提取业务申请办理时间为工作日的00:00~16:00。
(二)个人信息维护、委托自动提取还贷业务申请办理时间不限。
四、其他说明
(一)非上述类型的业务,请携带相关材料到公积金服务窗口办理。
(二)本通知所述业务办理内容应当同时符合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文件规定和业务办理规则。
(三)业务咨询电话:12329
本通知自2019年12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