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保住院报销起付标准
城镇职工参保人员转市外不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
起付线在市内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上增加1倍
即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1800元,二级定点医疗机构1200元,一级定点医疗机构600元
扩展阅读:
2021年1月1日起,我市提高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住院报销待遇
城镇职工在二级和一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报销比例分别提高至95%和98%
城乡居民在二级和一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报销比例分别提高至80%和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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