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捷产业园区关于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的通知
为确保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现应保尽保,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保缴费对象
1.具有本区户籍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在校学生及非在校少年儿童,原则上以家庭(户)为单位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2.在本区取得居住证且未在原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非本区户籍城乡居民,凭居住证或长期居住证明可在居住地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二、参保缴费标准
2022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20元。
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暂时不可参保登记,等待上级补助政策。(持居住证的非本区户籍人员属于户籍地建档立卡等免缴的人员请不要在我区缴费)。
三、参保缴费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12月25日。
四、参保缴费方式
方法一:微信搜索公众号“河北税务”,点击关注---进入公众号---点击左下方业务办理---社保缴纳---个人社保缴费---输入参保人员身份证号进行查询---选择下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信息---选择2022年度---点击查询(核对姓名及缴费金额)---点击缴费即可。
方法二:微信---点击右下角“我”---点击“支付”---点击“城市服务”---进入“社保综合---进入“河北省社保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输入参保人员身份证号码(核对缴费年限、姓名及缴费金额)---点击“下一步”进行缴费即可。
五、其他有关事项
1.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应该“先登记后缴费”,只有参保信息登记准确无误的居民才能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
2.已参加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无需重新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可以直接选择上述缴费方式之一进行缴费。
3.缴费时显示“无效的参保登记信息”请携带户口页至所属社区(或工作站)、分区(或村)做参保信息维护再进行缴费。
4.连续参保缴费的人员基础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需要变更的,应在缴费前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到区医保中心进行更正。
5.新参保人员或中断参保后再次缴费的,需持户口簿、身份证到居住地所属社区(或工作站)、分区(或村)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后再缴费。
6.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应先到所属社区(或工作站)、分区(或村)办理参保登记,再选择上述缴费方式之一进行缴费。
7.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90天内办理参保缴费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出生之日起90天后办理参保缴费的,从缴费次月起享受医保待遇。
六、相关要求
1.缴费期间的每月1日至25日进行参保登记,节假日不办理。
2.参保人员不能重复参保,如需参加2022年职工医保,请不要再缴纳2022年城乡居民医保;中断2022年职工医保需参加2022年城乡居民医保,请先办理职工医保退保退费。
3.请各社区、分区加大宣传力度,应保尽保,力争全民参保。
4.请各社区、分区认真与民政部门提供的低保、重残人员底数核实,有变动予以标注。
温馨提示
请符合参保条件的广大城乡居民朋友们相互告知,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以免影响明年看病就医。
咨询电话
人社局:5687328
税务局:5482471
中捷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202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