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失业保险缴费基数

地方特产2022-09-28 21:27:57智慧百科

潍坊失业保险缴费基数

  缴费比例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1.5%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0.5%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缴费基数

  职工本人上月工资收入低于本市上年度社平工资60%的,以60%作为缴费基数缴纳社会保险费。职工本人上月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社平月工资300%的,按照社平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

本文标签: 保险费  基数  工资  城镇  企业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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