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离婚证补办流程
按照申请→初审→受理→审查→发证的程序办理。
办理机关:原办理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受理补领结婚证、离婚证条件:
①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②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离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
③当事人持有相关规定的证件。
办理程序:
①申请人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
②确认管辖权和当事人所持证件齐全有效;
③见证当事人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并签名;
④对证件、证明、声明书进行询问、审查、核查;
⑤对符合条件的,打印《补发婚姻登记证审查处理表》和补发的婚姻登记证书;
⑥收取补发的婚姻证件工本费;
⑦颁发补发的婚姻登记证;
⑧对不符合离婚条件的,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⑨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