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面推行“全程网办”。
2、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
3、点击“失业待遇申领”,选择“失业补助金网上申领”
4、点击已阅读并同意并填写确认有关信息,点击申请后即可完成失业补助金申领。
注意事项
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1人只能申领享受一次,不得跨统筹地区重复申领享受。
发放失业补助金期间,不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出(转入)。
失业补助金发放期满或停发后,失业人员要求转移失业保险关系的,经办机构要记录相关信息并按规定办理。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的,停发失业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