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涉县电动车上牌网点:
拓展信息:
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必须戴头盔吗?不戴头盔怎么处罚?
答: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应当佩戴安全头盔。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给予口头警告,责令改正。对拒不改正的,视情节可以处以警告或者1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使用共享电动自行车需要自行携带安全头盔吗?
答:《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经营单位应当随车配备安全头盔。驾乘人员在使用共享电动自行车时,发现该电动自行车未配备安全头盔的,不得驾乘。
电动三轮车、四轮车如何管理?
答:电动三轮车、四轮车属于机动车,不属于《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管理范畴。工信、市场监管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严格按照现行机动车管理规定,从生产、销售及驾驶资格、车辆登记、道路通行等方面对其加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