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上级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月20日作为2021年度居民医保筹资数据归集整理期,之前因各种原因尚未参保的居民,可在数据归集整理期内继续参保缴费,只缴纳个人缴费部分(低档每人260 元,高档每人390 元),自缴费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2021年1月20日之后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除缴纳个人应缴部分外,还要承担原由政府补助资金部分(不低于550元),并设有3个月的等待期,等待期满后方可按规定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请尚未缴纳居民医疗保险的居民朋友们,抓紧时间,在1月20日之前缴费。
我市还有部分中断职工医疗保险的人员,为使您继续享受医保待遇,请及时参加居民医保。
参保咨询电话:6173221
缴费咨询电话:7909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