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二轮、三轮摩托车登记上牌的车辆必须是列入工信部发布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车型。车辆所有人持本人身份证、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机动车整车合格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到车管所办理。办理登记时需要检验车辆,注册登记,选号。三个工作日之后,车辆所有人需要到永华机动车服务站领取号牌。
拓展信息:
电动车上牌材料
1、身份证一证通办:电动自行车所有人为个人,身份证住所地不在登记地的,无需提供居住证。
2、来历凭证可以容缺办理:电动自行车购车销售发票遗失或损毁的,可凭所有人签注《电动自行车来历承诺书》办理登记业务。
3、合格证可以容缺办理:产品合格证遗失的,可凭所有人签注《电动自行车来历承诺书》,备注“合格证遗失”后办理登记业务。
4、交验电动自行车。
在常态化管理期:需要现场交验电动自行车,提交所有人的身份证明、购车凭证或者其他来历合法合规证明以及电动自行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凭证,且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
注:如不能提供电动自行车来历凭证、合格证的,签注《电动自行车来历承诺书》后可以办理登记上牌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