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住房公积金贷款材料(新建商品房+二手房)

地方特产2022-09-28 21:29:40智慧百科

烟台住房公积金贷款材料(新建商品房+二手房)

  新建商品房贷款

  1. 《烟台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一式2份

  填写要求:

  请使用黑色签字笔。

  个人信息部分每空必填。

  共同借款人:指借款申请人与配偶之外的共同买房的人,没有的无需填写。

  购房情况:所填信息均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查找。

  购房金额和首付金额据实填写。

  申请人、配偶、共同借款人在申请表中的签名需到中心面签。

  2. 申请人家庭(含未成年子女)在户籍所在地和购房所在地的不动产权登记查询证明(有效期为一个月)

  有曾用名的也需提供。

  3. 身份与婚姻证明(申请人、配偶、共同借款人均按以下要求准备)

  ⑴ 身份证原件

  ⑵ 户口簿(含首页和常住人口登记卡)原件;

  ⑶ 结婚证 原件

  离异的需提供离婚证(含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原件

  配偶死亡没有进行户口注销的,需提供死亡证明原件

  4. 首付款证明

  山东增值税普通发票(首付款)原件

  5. 房产交易证明

  商品房买卖合同 原件2份

  重要提示:购买新建商品房应在买卖合同网签6个月(含)内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材料备齐后,请按 1 - 5 的顺序排列,申请即时受理,5个工作日审批完结。

  二手房贷款所需材料

  1. 《烟台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 一式2份

  填写要求:

  请使用黑色签字笔。

  个人信息部分每空必填。

  共同借款人:指借款申请人与配偶之外的共同买房的人,没有的无需填写。

  购房情况:所填信息均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查找。

  购房金额和首付金额据实填写。

  申请人、配偶、共同借款人在申请表中的签名需到中心面签。

  2. 申请人家庭(含未成年子女)在户籍所在地和购房所在地的不动产权登记查询证明(有效期为一个月)

  有曾用名的也需提供。

  3. 身份与婚姻证明(申请人、配偶、共同借款人均按以下要求准备)

  ⑴ 身份证原件

  ⑵ 户口簿(含首页和常住人口登记卡)原件;

  ⑶ 结婚证 原件

  离异的需提供离婚证(含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原件

  配偶死亡没有进行户口注销的,需提供死亡证明原件

  4. 二手房交易实现网上签约的提供 烟台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 原件

  注:未实现网上签约的提供房屋买卖合同原件(提供不动产交易部门统一印制的)

  5. 已付房款单据 原件

  6. 交易材料

  ⑴ 山东增值税普通发票 (代开)原件

  ⑵ 税收完税证明 原件

  ⑶ 买方新不动产权登记证 原件

  材料备齐后,请按 1 – 6 的顺序排列,申请即时受理,5个工作日审批完结。

本文标签: 原件  配偶  借款人  申请人  烟台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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