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河区哪些人需要进行待遇领取资格认证?

地方特产2022-09-28 21:31:00智慧百科

运河区哪些人需要进行待遇领取资格认证?

  运河区哪些人需要进行待遇领取资格认证?

  需认证人员(5类)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

  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

  工伤保险1-4级伤残待遇领取人员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

  供养亲属待遇领取人员

  拓展:认证时间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工伤保险1-4级伤残人员每年认证一次,时间为2022年1月10日至6月30日;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供养亲属待遇领取人员每半年认证一次,上半年时间为1月10日至4月30日,下半年时间为7月10日至10月31日。

  认证方式

  (一) 自助认证(后附操作指南)。我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工伤保险1-4级伤残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供养亲属均可以使用易人社APP或河北人社APP进行自助认证,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仍可在沧州人社APP进行认证。

  注:老来网认证系统不再继续使用。

  (二) 人工认证。因特殊原因不能实现人脸识别自助认证的待遇领取人,各社区(村)等基层服务组织应采取上门服务等多种渠道进行人工认证,并通过社保公共服务平台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系统将认证结果、佐证材料上传至资格认证平台,以保证认证信息的完整性和待遇暂停、恢复发放业务正常进行。

  咨询电话:0317-5297637

  地 址: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F岛


本文标签: 待遇  人员  基本养老保险  企业职工  伤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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