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劳动者可享受的高温补贴标准多少?
答:从事室外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40元的标准发放职工防暑降温费。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4个月计发。列入企业成本费用。
企业在岗且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列入发放范围。职工未正常出勤的,企业可按其实际出勤天数折算发放。
严格夏季高温天气作业规定。企业要做好高温天气期间的生产组织和管理,超高温时严谨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当日应当停止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至40℃以下,全体户外露天作业时间不得超过5小时,并暂停高温时段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至37℃以下,应当采取换班轮班等方式,缩短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户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加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