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间关于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的通知
为方便灵活就业人员缴费,现将我市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费标准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标准为按省平均工资60%、100%、300%三个档次缴纳。
二、缴费时间 每月1-25日缴费;到龄退休人员应于每月10日前完成缴费并办理退休手续。请于每年12月25日前完成缴费,当年未缴费的视为本年度中断缴费,灵活就业中断缴费的不允许跨年度补缴。有缓缴政策时,按当年相关政策执行。
三、缴费方式及流程
(一)已参保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
1、网上缴费:无需到社保中心开具缴费申报表,缴费人可以通过查找“河北税务”公众号自行缴费(税务咨询电话:3666992)。社保中心依据税务局实收数据到账处理。
2、凭证打印:需要打印《完税证明》的,待费款入库后,可以通过办税服务厅窗口、自助办税终端等渠道打印。
(二)到龄退休人员 须到社保中心核定缴费属期,核定缴费属期后按灵活就业人员方式缴费,缴费后持完税凭证或手机缴费截屏办理退休手续。
(三)新办理参保灵活就业人员 首先持本人身份证到社保中心办理参保登记,在社保中心参保登记后,参照第一项“已参保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进行缴费。
灵活就业人员网上缴费流程 :
1、关注“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
2、点击下方的“业务办理”;
3、打开后选择“社保缴纳”;
4、选择“个人社保缴费”;
5、输入身份证号码与验证码点击查询,点击灵活就业养老保险中的“去缴费”进入自主缴费界面;
6、核对个人信息,确认费款期,填写联系电话,选择缴费档次,点击下一步;
7、按提示输入支付信息完成缴费。
国家税务总局河间市税务局河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