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社会保障卡丢失并在办理挂失手续后,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原社会保障卡合作银行的网点办理挂失补领业务,办理时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并填写挂失申请书,签字或盖章确认,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工本费。
2、持卡人接到领卡通知后,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以及申请书到本人当初挂失社会保障卡所去的银行网点领卡,并办理解挂和激活。否则,新补的社会保障卡不能使用。与工商银行合作发行的社会保障卡需要到工行指定的银行网点领取并激活。
3、对不在当地,需要代办解挂时:
要求代办人提供代办人与持卡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有效授权书等证明文件。
4、对持卡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需要其监护人代办解挂时:
应审核监护人和持卡人有效身份证件,要求监护人提交监护人身份证明。
如果持卡人已经办理了补领手续,不能再办理解除挂失手续,原卡找回后不能恢复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