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人所持驾驶证不具有记满12分、逾期未审验、被扣押、扣留、暂扣、注销、吊销或者锁定注销可恢复等情形的,可通过本平台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损毁换证业务。
用户在互联网登录后,点击【驾驶证业务】→【损毁换证】业务功能办理。
办理业务用户类型:互联网实名注册个人用户(通过亲临车管所或大队开户窗口注册的用户为实名注册用户)。
1 损毁换证流程
步骤1:【业务须知】在该步骤,用户需认真阅读其内容,包括:办理损毁换证需要注意的各项内容和相关责任,如下图所示。同意的,勾选“阅读并同意”,点击【下一步】进入步骤2【用户申告】。
步骤2:【用户申告】在该步骤,界面显示申告的义务和内容,用户认真确认不具有所列的不准申请的情形后,点击“下一步”进入步骤3【确认信息】。
步骤3:【确认信息】在该步骤,界面显示驾驶证的基本信息,用户认真确认各项信息无误后,点击【下一步】进入步骤4【资料填写】。
步骤4:【资料填写】在该步骤,用户选择领取方式是邮政寄递或窗口自取。业务成功受理后,如果选择邮政寄递的,邮政人员将上门收取相关资料和费用,交付机动车驾驶证及收费票据,同时将收回的资料送回车管所。如果选择窗口自取的,则自行到选择的自取网点窗口领取机动车驾驶证。
如果选择邮政寄递的方式,用户需认真填写驾驶证邮寄地址等相关信息。用户可以设置默认地址,删除地址,并且使用新地址。点击【使用新地址】,可以新增邮寄地址。
如果选择窗口自取的方式,用户需选择自取网点,可查看详情或地图定位。
点击【下一步】进入步骤5【确认提交】。
步骤5:【确认提交】该步骤显示用户的信息以及领取详情,再次确认信息以后,点击【获取验证码】,系统会发送6位验证码到用户绑定的手机,用户输入手机验证码后,点击【完成】,进入步骤6【完成提交】。
步骤6:【完成提交】该步骤提交成功后,系统生成业务流水号。该步骤提交成功后,系统将于提交后的一个工作日(不含当天)受理,届时会发送短信告知受理结果。用户可以根据该业务流水号在网办进度中查询业务办理进度。
用户应提前准备好《原机动车驾驶证》。
2 注意事项
1、 请认真阅读使用须知,了解在互联网上办理损毁换证的相关要求。
2、 用户申请预受理前按要求准备好《原机动车驾驶证》等材料。
3、 受理成功后,如果选择邮政寄递,邮政速递人员将寄送《新机动车驾驶证》并回收《原机动车驾驶证》。
4、 用户一旦在互联网申请损毁换证,不再受理该业务退办,如果用户拒绝签收或者超过一个月未到指定网点取证,系统将自动把用户加入互联网黑名单,用户将不允许办理网上机动车和驾驶证相关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