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电动自行车车主朋友们,你们好:
随着创建文明县城暨交通秩序整治工作的不断深入,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规范交通、文明出行意识不断提高,安全出行、文明骑行、守法上路等理念逐渐深入人心。为了规范交通秩序和群众平安出行,当前,全县上下正大张旗鼓地集中开展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工作。按照县公安局《关于呼吁广大居民尽快进行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的公告》工作要求,县公安交警大队特向广大电动自行车车主发出以下提示:
一、 购车须谨慎
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须有脚踏骑行装置;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整车质量(含电池)不超过55kg;电机功率不超过400W,蓄电池标准电压不超过48V。切记不要购买非国标的电动自行车。
二、上路须上牌
电动自行车车主携带本人身份证、购车发票、车辆出厂合格证等资料,到城区住宅小区、或任一上牌登记网点(见附件)均可免费登记上牌。没有发票和合格证的,需要完善相关档案材料。悬挂号牌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三、上牌有时限
2022年10月31日后,即停止办理临时号牌(白牌)业务。2022年11月1日起,将对未上牌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事关每个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事关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守法上路,确保安全,是公民的责任和义务。依法依规为电动自行车上牌,出行佩戴安全头盔,遵法守规上路,文明骑行电动车,是交通安全“护身符”。让我们共同努力,携手共创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献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