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民休闲护照》使用指南
1、休闲护照仅限本人使用,伪造、转借无效。
2、休闲护照使用时,用户点击“我的护照”,出示二维码和绑定证件即可享受优惠。
3、休闲护照持有人本人享受旅游企业承诺的优惠和相关服务。是否可为同游者提供优惠,以及五一、十一黄金周及春节小长假等期间持休闲护照是否享受优惠,以网页提供服务优惠单位为准。
景区优惠指大门票优惠,不包含园中园及讲解导游等其他收费项目;其他优惠详见各企业承诺。
4、每日每处限消费1次,所购门票当天有效,需出示休闲护照与相关证件核对。
5、休闲护照不与其他优惠同时执行。禁止利用休闲护照优惠政策进行倒票等不法行为,如有违反,停止使用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6、休闲护照使用期为一年,到期后需重新办理。
咨询电话:0535-6622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