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气分类 | 标准 | 备注 | |
民用管道天然气 | 年用气量≤400立方米 | 2.73元/立方米 | 人口为4人(含4人)以上的用户,一、二档年用气量上限按每人每年125立方米、285立方米确定。 |
400立方米<年用气量≤1100立方米 | 3.28元/立方米 | ||
年用气量>1100立方米 | 3.82元/立方米 | ||
民用管道液化石油气 | 18.3元/ 立方米 | 2022年8月1日起执行 | |
居民燃气工程安装费 | 城镇老旧居民住房(不含别墅)用户:符合“两气”转换条件的,冲抵煤气设施建设费后为200元/户;其他用户为700元/户。 |
拓展阅读:南京市燃气服务中心各科室职能及联系电话
一、办公室
文秘、信息、网站、新闻发布、“三来”、提案处理、总务、财务、接待、劳资人事、党务(党风廉政建设)、文明创建工作。
联系电话:69978206
二、规划建设科
负责燃气行业规划、法规建设、燃气设施建设专业规划审核、燃气汽车推进等工作。
联系电话:69978214
三、行政审批科
主要负责行业信息的统计汇总、对主城六区燃气经营企业行政许可事项初步审查、对主城六区和跨区从事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初步审查等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燃气经营许可(含分支机构);
停止供气、限(换)气、改(迁、拆)燃气设施的审批;
燃气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查;
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审批;
燃气工程竣工验收情况备案;
在本市销售燃气燃烧器具、家用燃气泄漏报警器和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及其附属设施的单位设立售后服务站点的备案。
负责管道燃气、瓶装液化气企业人员专业培训工作。负责加气企业、燃气器具安装、维修企业操作人员专业培训工作。
联系电话:69978208
四、监管一科
负责管道燃气、瓶装液化气、天然气加气站的安全、保供、服务、市场等方面的日常监管工作。
联系电话:69978210
五、监管二科
负责燃气器具安装、维修单位器具的售后服务的日常监督和安全管理、节能型燃气器具产品推广等工作。
联系电话:84605422
六、稽查科
负责对依法或委托执法的所有内容进行调查、取证,并按流程对违法案件进行执法等工作。
联系电话:69978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