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后等待签约门诊,如果不能签约则不能享受门诊报销政策。
注意:2023年度西安居民医保门诊签约尚未开启!本文将持续跟进最新消息...
西安居民医保政策
一、参保范围
(1)城乡居民
凡具有我市城乡居民户籍或取得西安市居住证、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非从业居民,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现应保尽保、应收尽收。
(2)学生
我市范围内的各类全日制本科、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中专、技校学生,统一参加学校所在地的城乡居民医保,原则上整体参保,通过学校集中缴费。
二、待遇享受
(1)城乡居民
居民在参保个人集中缴费期内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医保待遇享受期为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超过集中缴费期未参保缴费的,不得享受参保年度居民医保待遇。
(2)大学生
2021年秋季入学的新生及未缴纳上一学年大学生医保的在校学生,在校缴纳2022年城乡居民医保费用后,待遇享受期自缴费完成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报销金额与2022年共享最高支付限额。
(3)未在集中缴费期缴费特殊人员
未在集中缴费期参保缴费、待遇享受期开始后需要参保且政策允许参保的特殊人员,按规定的个人缴费标准完成参保缴费的,待遇享受期从完成缴费后的次月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