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保缴费人群
除应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具体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在校学生、在统筹地区取得居住证的常住人口、在内地(大陆)居住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就读的港澳台大学生;以及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未就业的省内居留外籍人员。
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标准
1.成年人每人360元。
2.大中小学生和18周岁以下人员(2004年12月31日24时后出生)每人310元。
3.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地区长春、吉林、通化、松原、梅河口等参保居民每人同步缴纳长护险费10元。
三、资助参保政策
1.对城乡特困人员缴纳居民基本医保费全额资助。
2.对城乡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以及脱贫不稳定且纳入相关部门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脱贫人口个人缴纳基本医保费部分给予130元定额资助。
四、缴费期限
集中缴费期为2022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如未在此期间完成参保缴费的居民,将设置90日待遇等待期(新生儿、资助参保对象等特殊群体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