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12日到2022年12月31日期间,个人在洞头区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含灵昆街道、昆鹏街道)首次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普通存量住房,且在住建部门“商品房、存量房网上销售管理系统”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洞头区按购房款(以购房合同为准)的0.6%给予补贴。
补贴对象条件
1.仅限于首次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普通存量住房,即该住房在网签合同时属于购房人在温州市区唯一住房;
2.住房认定标准为建筑面积144㎡及以下住房,其中新建普通商品住房不包括人才房、安置性商品房等政策性购房;
3.唯一住房以住建网签合同的时间上推核查该合同的所载签约人均无不动产登记记录(历史不动产登记不计)、无其它已网签但尚未进行不动产登记的房屋买卖合同(包括商品住房、存量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