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无锡公租房申请条件
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租住公租房(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申请人具有市区城镇户籍;
2、2021年12月28日起,无锡市区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标准调整为:申请人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4314元(含)以下且申请之日前5年内未在市区范围内取得过任何拆迁安置补偿的无房家庭。
3、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无住房,且未租住公有住房;
4、市、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新就业人员
(一)申请人具有本市户籍;
(二)申请人具有全日制大专院校毕业证书,从毕业当月计算起未满60个月;
(三)申请人在本市的劳动关系稳定,已与本地用人单位(本地注册企业)签订劳动(聘用)合同1年以上,且合同履行满3个月,并自合同履行起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
(四)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住房,且未租住公有住房;
(五)市、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外来务工人员
(一)申请人持有本市居住证,并在本市市区实际居住满2年;
(二)申请人在本市的劳动关系稳定,已与本地用人单位(本地注册企业)签订劳动(聘用)合同1年以上,且合同履行1年以上,并自合同履行起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
(三)申请人或配偶、子女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且用人单位未安排住房;
(四)市、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直接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租住公共租赁住房:
(一)人均月可支配收入高于政府公布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标准的;
(二)申请之日起前5年内在本市市区有房产转让(买卖、赠予等)行为的;
(三)通过购买商品住房取得就业地户籍的;
(四)申请人或者配偶、父母、子女已在本市市区领取过房屋征收拆迁安置等补偿金的;
(五)申请人或者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市区有私有产权房屋的;
(六)正在享受单位住房补贴、补助或者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等住房保障政策的;
(七)市、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