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档次变更指南
所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在职参保人员在每年的规定时间之前,到户籍所在地村(社区)提出新一年度缴费档次确认申请,并于申请后一周内通过支付宝或到就近签约银行完成缴费。
根据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通知》,从2020年1月1日起,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档次标准。
根据城乡居民收入增长情况,确定和调整个人缴费档次。从2020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档次全市统一调整为10档,分别为:每年100元、300元、500元、800元、1100元、1400元、1700元、2000元、3000元、5000元,其中100元档次限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残疾人、低保边缘户等困难群体参保,由区县(市)财政全额或部分代缴,代缴标准仍按原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