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选点办理流程:
1、参保人选定门诊定点机构后,由用人单位或个人到医保经办机构或社保所登记。
2、本人凭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或身份证到选定的门诊定点机构登记。
参保人应在每年的12月31日前,选定下一年度的门诊定点机构,并填写《惠州市门诊基本医保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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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选点变更须知:
1、参保人选定的门诊定点机构,原则上1个年度内保持不变。
2、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变更手续的,从次年1月1日起,视为继续选定原门诊定点机构。
3、若要更改自己的门诊定点机构,参保人可在每年10月至12月31日前办理门诊定点机构变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