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失业保险金申请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
注:失业人员在申领失业保险金前,原用人单位应已办妥退工备案登记,当月不存在单位参保缴费。
苏州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1.失业保险缴费不满10年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5%确定;
2.缴费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50%确定;
3.缴费20年以上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55%确定。
4.失业保险金标准最高不得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1.5倍。失业保险金每次最长可领取24个月。
发放银行卡:
失业保险金发放至本人申领失业保险金时提交的银行卡账户中,默认为本人名下的社保卡银行账户。
发放时间:
1.每月1-6号成功申领失业保险金的人员,资金正常当月20号之前到账;
2.每月11号至月底成功申领失业保险金的人员,资金正常于次月补发,次月20号之前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