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农村独生子女高考可以加10分,详情如下:
具有河北户籍的农村独生子女考生增加10分,加分范围只适用于我省高校在省内招生,可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分值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201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农村户口独生子女考生参加高考,不再享受加分。
拓展内容:
根据河北省相关文件规定,自2018年起,申请农村独生子女高考加分的考生于每年国庆节后10个工作日内,到学校或乡级卫生健康办(具体以当地规定为准)领取并如实填写《河北省农村独生子女审定表》,同时向乡级卫生健康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农村户口的独生子女考生的资格审查及公示工作由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负责。考生可咨询当地卫生健康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