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居住证办理流程
申领对象
在渝居住的非重庆籍公民
申领条件
在渝居住并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具备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居住证。
合法稳定就业:指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或者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招收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在城镇从事第二、三产业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等。
合法稳定住所:指公民在居住地实际居住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保障性住房、租赁住房、用人单位或就读学校提供的宿舍等。
连续就读:指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
办理地点:居住地所属辖区的派出所
办理流程
1、办理暂住登记。
所需材料:申请人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等有效身份证明、居住住所证明
*居住住所证明:租房合同、工厂或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办理地点:居住地所在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登记手续
符合条件的,民警当场受理并出具《暂住登记凭证》
2、申领居住证。
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2张1寸彩色登记照,以及居住地住址证明、就业或就读证明、《居住证申领登记表》(派出所可提供)。
*居住地住址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就业证明: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就读证明: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上述三种证明,只需提供其中一种证明即可
办理条件:暂住登记满半年(如1月1日登记,则同年6月30日(含)满半年)
办理地点:居住地所在公安派出所
办理时间:周一到周五工作时间
3、居住证明核发
申请材料齐全的,公安派出所当场发放纸质居住证;
申请材料不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对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应当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需要调查核实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办结,符合条件的发放居住证,不符合条件的说明理由。
居住证签注
时间:一年一次
按居住证上发证日期起算,居住证持有人每满一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居住证信息变更
变更情况:住址改变(跨区县住址变动、区县内换小区、换单元都包括在内)
办理时间:自变动之日起7日内
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居住证和居住地住址证明
办理地点: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
适时换补
适用情况
1、居住证持有人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发生变更或更正
2、居住证损坏难以辨认或者丢失
办理:居住证持有人应当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换领、补领手续。
收费规定
1、首次申领居住证,免收证件工本费
2、办理签注手续不收费
3、换领、补领居住证,应当缴纳证件工本费,具体收费标准由市财政部门、市价格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
福利待遇
1、义务教育、就业、住房、卫生、文化体育等10类基本公共服务
2、居住证持有人可享受选举与被选举、参与公共决策和社区事务管理等5类权利
3、满足条件可就地参加高考、在居住地应征入伍等9类便利。
常见问题:
Q:居住证可以请人代办吗?
A:不可以,应由本人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居住证;只有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居住证。
Q:《居住证申领登记表》怎么准备呢?
A:可现场向民警索取填写,也可从重庆市公安局公众信息网治安管理板块中下载提前填写。
Q:居住证换领、补领需要带哪些材料?
A:补领只需携带身份证就可以了,换领还应交回原证。
Q:办了居住证后小孩可以过来读书吗?可以参加高考吗?
A:可以,共同居住生活的子女可以接受义务教育和按规定就读普通高中、职业中学、民办中学;在居住地具有高中阶段连续就读三年学籍的,可以参加高考。
Q:办了居住证之后可以入户吗?
A:可以。居住证持有人符合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落户条件的,可以根据本人意愿,将常住户口由原户口所在地迁入居住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