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澳县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对象:
1.南澳县户籍人员;
2.持有汕头市南澳县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3.汕头市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专科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南澳县居住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汕头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
5.驻南澳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拓展阅读:网报提醒
申请人在10月8日10:00至10月14日17:00,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点击进入),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注册,如实填写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