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范围:
南澳县户籍、南澳县居住申请人员可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南澳县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或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驻南澳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部队驻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网报时间:
10月8日10:00至10月14日17:00
☞体检安排:
申请教师资格人员的体检表在体检前应到南澳县教育局2楼人秘股加盖骑缝印章,然后到汕头市中心医院南澳医院体检。
☞现场确认: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在10月17日8:30至10月28日17:30携带材料进行现场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