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内定点医院住院
住院材料:
1、社会保障卡
注:未办社会保障卡提供身份证(未办理身份证的儿童提供户口本)
2、填写《住院通知书》;
住院办理流程:
参保人凭《住院通知书》、社会保障卡,未办社会保障卡提供身份证到收费处办理入院手续并按医院的要求交纳住院押金。
市内定点医院住院报销
报销材料:
1、社会保障卡
注:未办社会保障卡提供身份证
2、《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计算表》上签名确认
报销流程:
出院时凭社会保障卡到收费处结账,未办社会保障卡提供身份证,只须结清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并在《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计算表》上签名确认即可。
报销比例:
险种 | 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 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 | 补充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 ||
一级医院 | 二级医院 | 三级医院 | |||
职工(含退休) | 连续缴费满6个月以上的(不含6个月)报销比例为95%,不满6个月(含6个月)报销比例为50% | 60万 | 95% | ||
居民 | 95% | 85% | 75% | 50万 | — |
起付标准:
一级医院:200元,二级医院:400元,三级医院:800元,
市外医院:1600元,县级(含二级)中医院:200元
因意外伤害住院须知参保人非因第三人意外伤害住院治疗的,应向医疗机构说明具体情况,填写相关表格后凭以下资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医疗待批:
1、《惠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住院通知书(意外伤害预受理)》(就医医院盖章确认);
2、《惠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核查表》(现场填写);
3、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核原件留复印件);
4、提供交警事故认定书、法院判决书、调解协议书等公检法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经调查、审批通过后,报销比例与普通住院的患者一致。在获得批复前,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