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双减”工作的决策部署,有效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切实提升学校课后服务水平,根据《浙江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教基〔2021〕38号)及省教育厅有关精神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九部门联合出台了《温州市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就全面推进及规范课后服务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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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要求
以习 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刻把握做好课后服务工作,是解决家长接送困难、缓解家长教育焦虑情绪、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是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促进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的重要手段,也是增强学校教育服务能力、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实现“五育并举”的重要途径。从社会发展新形势、满足人民群众新需要出发,对标“教育高地”建设要求,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做好课后服务工作。
二、工作原则
(一)政府主导,学校主责。各县(市、区)政府负责统筹做好本区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工作。强化部门责任,发挥学校主体作用,充分利用校内外场地、人员等资源,健全课后服务保障体系,提供健康向上、生动活泼的课后服务。
(二)自愿参与,公益普惠。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报名参加,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参加。在兼顾教师工作量和家庭实际的前提下,鼓励和支持教师自愿参与课后服务,并保障教师必要的休息时间。课后服务属非基本公共服务范畴,实行财政补贴与服务性收费相结合的成本分担机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对留守儿童、困境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特殊群体要优先保障。
(三)公开透明,安全有序。学校实施的课后服务项目、服务对象、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引进非学科类社会培训机构等事项要主动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各地各学校要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确保课后服务工作安全、规范、科学、有序。
(四)五育并举,全面育人。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优化学校教育课程育人体系,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新格局。改进课堂教学方式,深化考试评价改革,系统构建区域作业管理机制,提高学生在校学习效率。课后服务应基于个性化、差别化、实践性学习需求,满足学生“作业、实践、补弱、特长”等多样化学习与发展需求。
三、具体项目
(一)放学后托管服务。全面推行学校放学后托管服务“5+2”模式,即学校每周工作日5天开展托管服务,每天安排托管服务至少2小时。托管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其中农村学校、寄宿制学校及开设晚自习服务项目的初中,可结合实际确定托管服务结束时间。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学校应提供延时托管服务。放学后托管服务时段与学校每周开展的教工学习、教研活动等有冲突的,可通过引进校外专业人员或志愿者以及第三方机构等办法,妥善解决。
(二)初中晚自习服务。基于学校自主、学生自愿,非寄宿制初中学校可在教学日晚上开设自习班。晚自习服务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实行错峰离校,并允许学生早退。寄宿制初中晚自习安排应充分保障学生寝前准备与睡眠时间。
(三)免费线上学习服务。征集、开发丰富优质的线上教育资源,利用“之江汇”教育广场等资源平台,免费向学生提供高质量专题资源和覆盖各年级各学科的学习资源。通过本土“学问通”在线答疑平台,广泛组织优秀教师开展免费在线互动交流答疑。教育引导学生合理使用线上学习资源,不得影响正常休息和睡眠。
(四)暑期托管服务。各学校要积极承担学生暑期托管服务责任,在安全设施、教室空调等条件具备的前提下,面向确有需求的家庭和学生,以看护为主,开放功能室、图书馆、阅览室、运动场馆、校内劳动实践场所、学校儿童之家等各类资源设施供学生使用,并提供游戏活动、文体活动、成长指导、综合实践、兴趣拓展等课程,为学生创设丰富多彩的暑期生活环境。
(五)配套就餐服务。主要针对参加初中晚自修的学生。各县(市、区)应根据学校办学规模扩建食堂、配备相应设施,充分保障学生在校内就餐。各有关学校要创造条件,通过学校自行供餐或社会统一送餐等方式,切实解决晚餐问题。
四、主要任务
(一)优化育人体系。减轻学生过重的作业负担,根本之策在于提高学校教学质量。各学校要做到按课程标准应教尽教,确保学生在校内学足学好。
1.规范课程教学管理。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课程,不随意增减课时、提高难度、加快进度。严格落实国家规定的体育与健康课程刚性要求,小学一二年级每周4课时,三至六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每天体育活动1小时。推动体育社团活动、课外活动课程化管理,支持和引导学校每天开设1节体育课。严格执行国家艺术课程标准,小学每周不少于4节、初中每周不少于2节。健全教学管理规程,推进指向“未来教育”课堂变革三年行动,改进和创新教育教学方法,提升课堂教学效率。
2.加强作业管理与设计。完善学校作业管理办法,实行作业公示制度,加强作业总量控制和统筹,全面压减作业总量和时长。严禁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鼓励小学每周三为无书面家庭作业日,每月一个周末不布置书面作业。加强作业完成指导,确保小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初中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出台中小学作业设计与实施指导意见,推广长作业、项目式、全阅读、综合性学习、实践性学习等多样态作业,建立素养导向的周末作业、单元作业、寒暑假作业资源,坚决克服机械、无效作业,杜绝重复性、惩罚性作业。
3.规范考试评价管理。严格控制考试次数,除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学业质量监测外,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其他年级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考试,初中年级可适当安排一次期中考试,学业评价实行等第制。以学定考,不出偏题、怪题、超标难题,提升命题质量。
(二)确保服务水平。课后服务是学校教育的重要延伸。2021年秋季学期开始,全市各小学、初中均开设课后服务项目,实现义务教育学校全覆盖、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学生全覆盖。
1.全面开设放学后托管服务。放学后托管服务可采取“基本服务+拓展服务”的模式,分时段灵活实施。基本服务包括看护、指导完成作业、对学困生进行个别辅导与答疑等;拓展服务在学生在校完成作业的基础上,设计丰富多样的劳动实践、科学探究、艺术体验、体育游戏等活动项目,通过兴趣小组、社团活动等方式,供学生选择参加,让学生“做中学”“玩中学”。
2.有序组织初中晚自习服务。初中晚自习服务在学校自主、学生自愿前提下,为确有需求的学生在校自主学习提供场地,对有需要的学生进行个别辅导、自学指导、学业答疑等,并为学有余力的学生开展自主活动提供空间,培养学生自主学习和自我管理能力。
3.优化免费在线学习服务。免费线上学习服务在“学问通”在线答疑平台全覆盖基础上,拓展基于数据的个性化答题和推送模式,完善“政府支持、企业参与、学生受益”的运营机制,使学生真正获益。
4.普遍开展暑期托管服务。暑期托管服务要充分发挥社会各方的力量,多渠道、多形式提供,在今年试点基础上实现2022年起所有县(市、区)全覆盖。
5.多途径解决校内供餐。配套就餐服务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规范食品采购、贮存、加工、留样、配送等管理,落实陪餐制度,做到营养膳食。
各地各校要及时动员部署,“一县一案”“一校一策”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学校开展的课后服务项目,不得给学生布置任何形式的书面作业,不得将课后服务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进行集体教学或统一补课。
(三)健全保障机制。强化政府统筹,加大财政投入,落实部门责任,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学校主体、社会参与、家长支持的课后服务共建共治共享机制。
1.加强课后服务师资队伍建设。各县(市、区)要根据规模和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统筹核定编制,配足配齐教师。加快建设一支以学校教师为主、校外专业人员或志愿者参与的课后服务师资队伍,充分利用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青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社区活动中心等校外活动场所,以及退休教师、体育教练、民间艺人、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传承人及其他社会热心人士、学生家长、高校优秀学生等具备一定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或志愿者,为学生提供形式多样的专业化课程服务。
2.探索引入第三方机构。课后服务不能满足部分学生发展兴趣特长等特殊需要的,可适当引进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等第三方专业力量参与课后服务。各地要依法科学设定准入条件,遴选非学科类教育机构并动态形成“白名单”供学校选用。学校可通过购买方式在“白名单”范围内选择非学科类教育培训项目进入校园,并建立监管和评估退出机制。课后服务实施前,由学校、家长、第三方社会机构共同签订课后服务协议,明确各方权责关系。倡导家长自愿为学生购买意外商业险。
3.保障课后服务经费。依据实际参与学生数和服务内容,建立财政补助、公用经费分担、适当收取服务费或代收费等相结合的成本分担机制,确保经费筹措到位。民办寄宿制学校开展暑期托管可收取课后服务费,其他课后服务不得收费。对参与课后服务的在职教职工,按照参与课后服务的内容、时间等因素给予适当补助。用于教师课后服务补助的经费额度,作为增量纳入绩效工资并设立相应项目,不作为次年正常核定绩效工资总量的基数,也不纳入教师与公务员工资收入计算比较口径。校外参与人员可按劳务费管理。对引进的非学科类教育培训机构参与人员的劳务费,可由学校按购买服务约定,整体打包支付。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统筹协调。在“双减”工作领导小组框架下,成立由教育局、发改、公安、民政、财政、人力社保、总工会、团委、妇联等部门组成的课后服务工作专班,负责属地课后服务工作的统筹管理。教育部门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学校做好课后服务工作,建立健全教师关爱机制。发改部门会同财政、教育等部门制定课后服务性或代收费标准,负责收费行为的指导和监督。财政部门加强课后服务保障经费的落实和管理。人力社保、教育等部门负责对教师取酬进行监管。公安部门强化课后服务时段的交通治安。民政、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要发挥职能优势,支持做好资源整合工作。
(二)严格规范管理。严格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课后服务工作。严禁学校或第三方机构借机开展学科集中教学或集体补课;严禁第三方机构强迫、变相强迫或诱导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或“搭车”开展其他商业行为;严禁乱收费、挪用专项经费、利益输送等行为;严禁未按程序审核的机构或个人入校提供课后服务。有关部门要对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对学校落实课后服务工作情况及实际成效,作为督查督办、内部审计、漠视群众利益专项整治和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的重要内容。
(三)做好宣传引导。各地各校要向全体教师、学生、家长广泛解读“双减”政策,深入宣传开展课后服务的重要意义,凝聚共识,形成合力。要充分发挥家委会、家长学校的作用,做好家长培训和引导,鼓励家长做好子女的家庭服务工作,促进家校共育。要及时总结课后服务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树立先进典型,形成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先进做法,不断提升中小学生课后服务质量。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争取全社会更好地理解支持课后服务工作,进一步确立正确的教育观、人才观和质量观。
之前我市相关部门联合出台的托管服务文件如与本方案不一致的,按本方案执行。若国家、省有新政策规定的,按上级文件精神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