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为:
可贷额度=∑(缴存职工每个月的缴存净额×该月对应的月份数i×贷款基础系数)。
(1)缴存职工每个月的缴存净额,是指该月实际缴存入账的金额减去该月应被抵扣的金额。
(2)i表示月份数。公积金最近一次缴存入账的月份为i=1,自i=1开始依序往前倒推自然月。
(3)贷款基础系数为0.9,成都公积金中心将根据流动性状况等因素适时调整贷款基础系数并公布。
也就是,每位缴存职工的贷款额度,以月度为单位分段计算,每月缴存的公积金分别对应一个贷款额度﹔所有缴存月度的贷款额度加总后,可得出缴存职工本人的贷款额度。
注:∑ 是一个求和符号
关于贷款额度
(一)不高于购房所在地公积金管委会确定的最高额度:
成都市单笔最高额度为:双职工首套房80万元、双职工二套房70万元,单职工40万元。
(另外:德阳市:双职工60万元、单职工40万元;眉山市:双职工50万元、单职工40万元;资阳市:双职工60万元、单职工40万元)
(二)不高于按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资金、存储时间、存贷系数按月综合计算确定的贷款额度,存贷系数由公积金中心根据流动性状况确定;
(三)不高于扣除规定首付款金额后剩余的房屋价款;
(四)不高于按还贷能力系数(每月还款额与月收入之比)确定的贷款限额;
(五)信用状况等其他影响贷款额度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