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养老金:南京城乡养老金一般从本年度1月1日起调整,有可能会再次调整。
☞
职工养老金:由人社部中国人社部养老保险司统一调整。
拓展阅读: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发放提醒
1、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缴费年限不足5年的,其遗属待遇标准不得超过其个人缴费之和(灵活就业等以个人身份参保人员以记入个人账户部分计算)。
2、单位申领在职参保人员遗属待遇时,需先登录江苏人社网办大厅,通过“单位办事-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登记-用人单位退工停保登记”模块办理退工停保手续。
3、新政策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2021年9月1日前因病非因工死亡参保人员的丧葬抚恤待遇按原政策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