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最低工资标准
金华市人民政府印发《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从2021年8月1日起,金华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2070元、1840元两档,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20元、18元两档。
金华市区、东阳市、义乌市、永康市范围内执行最低月工资标准为207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20元。
兰溪市、浦江县、武义县、磐安县范围内执行最低月工资标准为184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18元。
调整时间: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
维权:拨打12333热线投诉;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