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时间
2022年10月8日-31日
二、申报对象
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1月1日以后出生),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可按本通知申报高级职称评审:
(一)获得省委省政府及国家部委颁发的人才表彰奖励、人才计划称号;
(二)获得国家级奖项(排名前5)、省部级奖项(排名前3);
(三)获得四川省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认定;
(四)博士后期满出站;
(五)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博士毕业或一流建设学科博士毕业(附件1);
(六)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四川技能大师、四川工匠、担任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在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得铜牌以上奖励,或在国家级一类技能竞赛中获得前5名(双人赛项前3名、三人赛项前2名)等高技能人才;
(七)长期扎根基层一线特别是艰苦边远地区(附件2),在乡村振兴、基层治理或急难险重任务中发挥重要作用,获得省级及国家级表彰奖励,申报符合“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标准的有关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