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7年5月1日开始,东莞根据《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在周末和法定节假日提供婚姻登记服务的通知》精神,要求各婚姻登记机关在周六上午和法定节假日当天上午(包括元旦、除夕、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提供婚姻登记服务,办公时间为9:00-11:30。若想在法定节假日当天登记结婚,请提前2-30天登录“广东省婚姻网上预约系统”(网址http://www.gdhy.gov.cn)或拨打符合条件的登记处电话进行预约。
如还需了解其他事宜,可关注“东莞市婚姻登记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按公众号相关指引进行查询,也可拨打咨询电话:22220199。
(一)婚姻登记机关具有管辖权;
(二)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结婚;
(三)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四)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五)男女双方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六)男女双方没有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七)男女双方持有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