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发布《关于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规定的通知》,对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规定作出调整,其中首套房最高贷款额度由120万元调整为90万元,二套房最高贷款额度由80万元调整为50万元。购买外市二手房申请提取将增加条件,即要求购买外市二手房应办出不动产权证满6个月方可申请提取。同时明确停止受理物业管理费提取。
购买首套自住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90万元,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公积金贷款起贷额度为5万元。配偶未缴满6个月但正常缴存的,其缴存基数纳入家庭收入计算供收比。外籍缴存职工不能以配偶名义参与计算可贷额度,正常缴存的,其缴存基数可纳入家庭收入计算供收比。
有下列任一情形,可贷额度在计算公式计算额度的基础上最高可上浮20%,但不得超过贷款最高额度,且上浮额度不累加:
(一)购买装配式住宅。
(二)本市认定的特色人才。
(三)申请贷款时往前推算已连续满5年未提取公积金(且累计汇缴满60个月)。
装配式住宅、特色人才依照本市相关实施办法及配套细则进行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