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申请浦东新区区筹公共租赁住房的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全体成员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
2、已与注册地在浦东新区的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或工作合同,并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金。
3、在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4、申请时未享受本市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政策。
拓展阅读:
区住保中心和区公租房运营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公共租赁住房档案管理制度,完善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的收集、管理及利用等工作,保证档案数据的完整、准确,建立公共租赁住房台帐制度,实现公共租赁住房资料的动态管理。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