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南码头路街道浦三路930弄1号(上海市浦东新区公共租赁住房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受理中心每周二、日仅受理材料递交、政策咨询、材料申领业务,合同签订及收费工作等。请在每周一、三、四、五、六前来办理。请广大申请人、租户予以配合,感谢大家长期以来的支持。
受理中心工作时间:9:00-16:00(国定假日除外)
拓展阅读——如实申报义务 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在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申请审核过程中,应当如实申报家庭人口、户籍、居住证、婚姻、住房、缴纳社会保险、工作单位等基本信息,据实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所在单位为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出具证明材料的,应当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