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场人员:
1、申请变更到场人员:变更前后借款人。
2、签署变更协议到场人员:变更前后借款人、共同借款人、产权共有人及前述人员配偶。
3、如有不能到场的另需提供公证机构出具的委托公证书(公证书中应明确相关委托事项)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服务方式:
1、2020年8月1日前受理的贷款:
线下:上海市住房置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业务网点,涉及组合贷款变更的应先至原贷款银行网点办理商业贷款部分变更审核。
办理流程:纯公积金贷款:申请变更——签署变更协议——变更审批——办理抵押变更——变更办结;
组合贷款:至原贷款银行网点办理商业贷款部分变更审核——至上海市住房置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申请公积金部分变更——签署变更协议——变更审批——办理抵押变更——变更办结。
2、2020年8月1日后受理的贷款:
线下:原贷款受理网点。
办理流程:申请变更——变更审批——签署变更协议--办理抵押变更——变更办结。
注:信息来源上海公积金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