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电动自行车上牌截止后哪些业务停办?
一是容缺办制度将终止。
在集中上牌期间,2022年5月1日之前购买的电动自行车,合格证和发票丢失的,可以在所有人签注《电动自行车来历承诺书》后容缺办理。集中登记上牌期截止后,合格证和发票丢失的电动自行车将不能办理登记上牌。
二是临时号牌停止发放。
在集中上牌期间,对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发放白色临时号牌,设置三年过渡期,过渡期满后,不得上路行驶(过渡期自本2022年5月1日起计算)。集中登记上牌期结束后,停止发放白色临时号牌,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将不能登记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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