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须提供资料如下:
注:以上资料标√的须采集资料原件电子文书,标 * 的须留存纸质文书
株洲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如下
1.期房贷款流程(含组合贷款):①借款人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提出公积金贷款申请并提交所需的相关资料→②开发企业在管理中心网上服务大厅录入相关信息,并向管理部提交→③管理部受理、审批→④合同面签→⑤预抵押办理→⑥贷款发放→⑦借据领取。
注:③项4个工作日内办结;④⑤项须借款人与共同借款人同时到管理部窗口当场办结。管理部未引入不动产预抵押办理窗口的,需同时到管理部及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当场办结。
2.其他类型贷款流程:①借款人向管理部提出贷款申请(组合贷款的同时向商业银行提交申请)→②管理部受理、审批→③合同面签→④办理抵押→⑤贷款发放→⑥借据领取。
注:①②③项当场办结。管理部未引入不动产抵押办理窗口的,需同时到管理部及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当场办结。
3.贷款偿还:贷款发放后借款人应按月足额还款。
异地贷款、组合贷款、株洲市高层次人才贷款、灵活就业人员贷款执行专门政策规定。如遇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执行,不详之处请带相关资料到网点具体咨询。本指南由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