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办理指南
(一)设定依据
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金华市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办法》。
(二)主要申请条件及额度
所购住房为家庭现有首套或二套住房,已结清公积金贷款且符合条件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房价款的20%,贷款比例调整为不高于房价款的80%,;二套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房价款的40%。贷款额度在不超过最高贷款额度外,按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0倍计算,不足1万按1万计算;所购住房为家庭现有第三套及以上成套住房,停止办理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超过原个人银行住房贷款的剩余余额万元止)。贷款额度除不高于规定房价比例外,最高可贷额度也有限制,
公积金缴存职工购买首套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单方缴存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职工双方缴存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80万元;公积金缴存职工购买二套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单方缴存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25万元,职工双方缴存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
如果要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人可先将个人银行住房贷款还清后,在三个月内以所购住房作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办理转贷手续(无连续二期或累计三期以上的逾期记录)。
(三) 借款人准备以下材料
编号 | 材料名称 | 份数 | 备注 |
1 | 浙江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 | 1 | 现场填写 |
2 | 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 | 1 | |
3 | 申请人贷款银行活期存折或借记卡原件 | 1 | 申请人本人中行、农行、工行、建行的I类账户 |
4 | 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户口簿原件 | 1 | |
5 | 结婚证原件 | 1 | 夫妻关系在同一本户口簿上注明的不需提供 |
6 | 商品房购房合同原件 | 1 | 二手房提供契税发票(或契证)原件及复印件 |
7 | 所购房屋《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1 | |
8 | 申请时已偿还贷款明细(最近一年记录)和一次性提前还贷凭证原件 | 1 | |
9 | 个人住房借款(抵押)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 1 | |
10 | 申请人缴存地、购房地不动产信息查询记录 | 1 | 金华市以外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 |
11 | 申请人及配偶工作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 | 1 | 金华市以外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