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68号)
近日,我市连续在域外来(返)沈人员中检出阳性感染者,社会面防控存在不确定性。为坚决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从10月14日0时至10月20日24时,调整疫情防控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重点场所疫情防控措施
(一)和平区、沈河区、铁西区、皇姑区、大东区、浑南区、于洪区、沈北新区、苏家屯区影剧院、洗浴中心、按摩院、美容美发场所、体育馆、健身房、棋牌室、密室剧本杀场所、游艺厅、文化馆(站)、宗教场所、网吧、室内景区、KTV、歌舞厅、迪吧厅、演出场所、直销体验场所等密闭公共场所暂时关闭;早晚夜市、花鸟鱼市、农村大集暂停开放。
(二)全市福利机构、养老机构、精神卫生机构、公安司法行政监所等暂行封闭管理,停止非必要的探视活动。
(三)全市商场超市、宾馆酒店、餐饮饭店、景区景点、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空间密闭、易发生聚集性疫情的公共场所,严格落实限量、错峰等各项疫情防控要求,接纳顾客人数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50%。
(四)全市严格聚集性活动管理。坚持非必要不举办、能线上的不线下,原则上不安排大型会议、培训、会展、文艺演出等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从严从紧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
(五)全市开放的场所要严格落实通风消毒、查验“防疫四件套”“扫码查验”等防控措施,严禁体温异常、无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有7天内涉疫地区旅居史等人员进入开放场所。
二、高质量开展区域全员核酸检测
(六)全市将连续开展多轮区域全员核酸检测。凡居住在我市的居民,要按照各区、县(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街道(乡镇)、社区(村)的组织安排,有序进行核酸检测,不落一户、不漏一人。
(七)市民要自觉服从社区(村)组织安排和现场管理,全程做好个人防护,与他人保持1.5米以上间距,不插队、不交谈、不聚集。
三、加强域外来(返)人员管理
(八)所有域外来(返)沈人员须提前24小时通过“盛事通”App、微信小程序搜索“盛事通”或扫描“来沈人员自主报备”二维码,向社区(村)和单位完成“双报备”。
(九)在“三站一场”、高速公路、国省干道等入沈主要通道严格落实入沈人员“落地即检”、查验防疫“四件套”和“入沈报备”情况、“扫码查验”等措施。
(十)7天内有高中低风险区及重点地区旅居史的来(返)沈人员,要按规定落实集中隔离、居家隔离等分类管控措施;对非风险地区的来(返)沈人员,要做到“五天五检”,即抵沈5天内每日进行核酸检测,不得聚餐、不得聚会、不得去公共场所、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外出的,做到“两点一线”,做好个人防护。
四、从严压实“四方责任”
(十一)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各级党委、政府对属地防控工作负总责,统筹做好本地区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确保从严从实从细,不留死角、不留隐患。
(十二)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强化督导检查,组织力量深入一线、压到点位、压到末端,切实做好本行业、本系统的疫情防控工作。
(十三)严格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他各类市场主体要建立健全防控工作体系和管理制度,配备必要的防控物资,责任到岗、责任到人,落实落细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十四)严格落实个人责任。广大市民要积极主动配合和服从疫情防控工作,尽量减少外出,不聚集,不去人员密集场所,做好自我防护,养成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一米线、从公共场所返回后衣物清洗消毒,特别要规范佩戴口罩等良好生活习惯。
(十五)对“四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责问责,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广大市民朋友们,来之不易的防疫成果凝聚着大家的理解、支持与配合。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爱城如家、护城如家,保护自己,保卫城市!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并视疫情变化适时调整。
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