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公积金提取额度
全额付款购买新建自住住房
提取额度:同一套住房所有提取人提取总额不超过发票金额。
全额付款购买再交易自住住房(二手房)
提取额度:同一套住房所有提取人提取总额不超过发票金额。
购买公有住房
提取额度:同一套住房所有提取人提取总额不超过发票金额。
购买拆迁安置住房
提取额度:同一套住房所有提取人提取总额不超过差价款金额。
购买拍卖住房
提取额度:同一套住房所有提取人提取总额不超过发票金额。
建造自住住房
提取额度:同一套住房所有提取人提取总额不超过发票金额。
翻建自住住房
提取额度:同一套住房所有提取人提取总额不超过发票金额。
注:翻建指房屋需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
大修自住住房
提取额度:同一套住房所有提取人提取总额不超过发票金额。
注:大修指房屋需牵动或拆换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全部拆除,适用于严重损坏房屋。
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含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首次提取
提取额度:贷款购房提取额度首次提取不超过购房首付款金额+申请时已还款额(二手房不超过购房款发票额和贷款额的差额加申请时已还款额,若差额为负数,以申请时已还款额为准)。
提示:贷款购房提取额度首次提取不超过购房首付款金额+申请时已还款额(二手房不超过购房款发票额和贷款额的差额加申请时已还款额,若差额为负数,以申请时已还款额为准),再次提取不超过本次提取时间与上次提取时间段内偿还贷款本息总额(以主借款人提取时间计算)。
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承租烟台市公共租赁住房
提取额度: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烟台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赁商品住房的
提取额度:不超过当年实际支付的房租,且不得超过年度提取限额:已婚职工夫妻双方16000元,单身职工8000元(同时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备案证明及完税发票的,可按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但夫妻合计不超过24000元,单身不超过12000元)。
提示:已享受本市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的,提取金额应扣除发放的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部分。
退休
提取额度:销户支取账户全部余额及利息。
出境定居
提取额度:销户支取账户全部余额及利息。
死亡、被宣告死亡
提取额度:销户支取账户全部余额及利息。
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提取额度:单位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提取账户余额至百位数;单位已停止缴存的,可销户支取。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提取额度:销户支取账户全部余额及利息。
职工本人、配偶或子女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
提取金额:提取额不超过个人负担部分的医疗费用。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两年以上(含两年)的
提取额度:销户支取账户全部余额及利息。
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离开烟台,未在异地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半年的
提取额度:销户支取账户全部余额及利息。
职工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
提取额度:个人实际出资额(扣除政府奖补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