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标准
浦东公共租赁住房以套为单位出租:
单身申请人:限申请一居室(递交材料之日男性年满24周岁、女性年满22周岁可申请一、二居室)。
申请家庭:可申请一居室、二居室或以上户型。
企事业单位集体承租:可以拆套分居室出租,但居住使用人的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
关于住房保障信用管理的告知:
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隐瞒、虚报相关信息,或伪造相关证明材料的,由区住房保障机构移送区城管执法部门按照《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等规定予以处理;所在单位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可向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通报,建议相关部门及时检查该单位的劳动工资、财务管理等情况;相关个人、单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同时,隐瞒虚报和虚假证明行为的相关信息按本市社会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提供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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