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公积金租房提取
只能转给房东!
自2021年7月1日起,租房提取业务不再执行一年一提方式,实行房租约定代付制度。若您属于符合租房提取公积金的职工,应约定按月或按季度将房租从个人住房公积金余额中自动划转给房东,每月划转限额为实际租金且不超过900元。
代付有效期限
房租约提代付期限自业务审批生效年月起至租房到期年月止,每次设定约提最长不超过3年。
划款规定
房租约提代付每月(季)10日划款,金额为十元整倍数,遇节假日、双休日及银行结算故障等情况顺延。收款银行均须为在海南省设有经营机构的商业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