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温州鹿城首批职工政策性优惠住房配售申请流程

地方特产2022-10-14 16:41:31智慧百科

2022温州鹿城首批职工政策性优惠住房配售申请流程

  2022鹿城区首批规上工业企业职工政策性优惠住房配售申请流程

  (一)提出申请

  由申购人本人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对申购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并对初审合格的向其注册地所属街镇提供申报单位信息、申购人信息和相关附件材料的纸质版及扫描版(经用人单位审核盖章和负责人签字),附件包括:

  1.申购人及配偶身份证(护照,如未婚无须提供)和户口证明材料;

  2.申购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

  3.申购人在用人单位依法连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金6个月以上证明材料;

  4.用人单位配套的职工住房管理办法;

  5.用人单位与申购人签订的住房保障协议;

  6.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相关法人登记证书等证明材料,以及用人单位近6个月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完税证明;

  7.政策性优惠住房配售申购表(附件1);

  8.申购承诺书(附件2)。

  (二)资格审查

  各街镇对用人单位提供的材料进行复核,并将复核无误的材料提交浙江鹿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由浙江鹿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分发专班相关单位联审。

  (三)资格公示

  通过用人单位条件、申购人条件、申购人住房资格条件审核的申购人名单,报区新市民住房保障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即获得认购资格。

  (四)选房认购

  鹿城区住建局(鹿城区房产管理中心)根据房源情况和获得认购资格人数,制定认购方案,在鹿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同步发布房源信息及认购公告,并组织认购。

  (五)手续办理

  申购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与鹿城区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补充协议)、承诺书,并按合同要求缴纳房款(其中购房人首次至少支付 10%的总购房款)。 申购人选房后逾期不签订住房房屋买卖合同(补充协议)或不按合同规定缴纳房款的,视同自愿放弃当期申购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本文标签: 申购人  用人单位  住房  城区  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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